天天即时:盗用燃气,烟台2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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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焉晓辉 邓涛

自2021年以来,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协助芝罘公安、牟平公安成功侦破两起盗窃天然气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决,标志着在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中,烟台市打击盗用天然气整治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开创了烟台市对盗窃天然气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决的先河。

烟台市于2019年下发了《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和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盗用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发布后,烟台公安与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密切联动,梳理案件线索。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人民法院分别于2022年12月28日和12月29日判决被告人贾某某、杜某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侵害单位。

案件的判决,充分体现了烟台公安、检察院、法院对盗用天然气犯罪行为的“零容忍”,对推动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意义深远。两起宣判案件充分彰显了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和烟台公安联合打击机制的作用,振奋了稽查队伍人员士气,震慑了偷盗燃气不法行为,为正在开展的打击盗用天然气整治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将继续联合烟台公安保持防范、打击盗用天然气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偷盗燃气的行为不仅带来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心存侥幸,务必做到安全、合法使用燃气。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检举偷盗气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用气环境。

举报邮箱:ytdjtdq@163.com

举报电话:6843412、18854595158

(通讯员 焉晓辉 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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