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司法局陆营司法所:邻里建房引纠纷 妥善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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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陈向革 通讯员 周伟正

今年年初以来,卧龙区司法局陆营司法所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开展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23年2月28日,陆营司法所历经数次调解,最终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相邻村民建房引起的纠纷案件。

陆营镇朱屯村村民毕某某和孟某某两家宅基地房屋东西相邻。2022年秋季,毕某某准备将房屋拆旧建新,并在大门口新建3.5米宽南北走向的生产生活出路,遭到邻居孟某某的阻拦,理由是这块土地已经使用了多年,种树、种菜等等,并砌有院墙,修建道路是侵占了自家的土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此纠纷经村委多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

2023年2月24日,毕某某来到陆营司法所申请调解。受理此案后,陆营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刻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场,了解此纠纷的经过,双方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并讲解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出解决方法,联系村委会干部调查核实事件相关情况和第三方当事人方某某、段某某的意见,随后走访村民进一步了解该纠纷的实际情况。在进行全面了解后,工作人员拟订了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

2023年2月28日,陆营司法所组织村组干部及双方当事人来到争议宅基地,进行现场调解。孟某某称两家争议的土地多年来一直由自己使用管理,此次毕某某建房拓新路是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毕某某称拆旧房建新房,门口没有出路,无法正常生产生活,要求使用门口部分土地。双方各说各的理,争执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见此情景,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现场丈量,确定四周边界,并且声明争议的土地系集体土地,私自占有是非法的,并使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讲政策、讲法律。调解员讲述了“郑板桥三尺让邻换和谐”的故事及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从消除负面影响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阐述了这一纠纷对邻里之间的利害关系。

经过多轮调解,工作人员最终解开了双方心里的疙瘩,找到令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所争议的土地系集体所有,双方有暂时的通行使用权,最终以村镇规划为主。孟某某院墙往西7米、毕某某老地基往东6米由双方暂时使用,毕某某补偿孟某某树木损失及青苗费1500元,孟某某不干涉毕某某建房拓路。至此,该起建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2023年,卧龙区司法局陆营司法所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服务中心大局,努力当好政府的“法治参谋”,聚焦司法为民,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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